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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免费开设企业账户?如何打造个人企业的官方网站?

如何免费开设企业账户?如何打造个人企业的官方网站?原标题:如何免费开设企业账户?如何打造个人企业的官方网站?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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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建自己公司的网站 为自家的公司搭建网站的方法如下: 1、明确网站定位:若要建立公司官方网站,需考虑是自己独立开发还是委托外部公司完成。若预算充足且希望省心,最好选择专业团队进行。 2、挑选网站模板:需与负责搭建网站的人员沟通,完善网页设计,确定方案。如今许多网站都是基于模板构建的,这样成本也较低。 3、租赁服务器:公司官方网站可以搭建在自租用的服务器上,不必追求昂贵,选用稳定的服务器即可。保持长期的稳定访问,有助于提升官网权重。部分建站公司也提供服务器租赁,但建议将官网独立于自己的服务器上。 4、注册域名:选择一个合适的域名,使用个人资料进行注册并备案。 5、更新网站内容:将公司介绍等相关信息更新至网站上,最好图文并茂,并注意添加公司关键词。 公司注册登录所需网站 目前,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网上办理:通过电脑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在首页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即可进入在线申报平台。 手机办理: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浙里办APP办理,或在软件商店搜索“浙里办”APP办理。 现场办理:携带全套办理资料至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三楼市场监管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如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建议选择邮寄方式。办结后,窗口会将营业执照或通知书寄送至申请人手中。收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商会大厦F座三楼市场监管C13窗口(邮寄前请先电话联系,确认邮寄注意事项,联系电话:0572—5036311)。 如对市场监管业务有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工商注册登记事项:0572—5036311 名称自主申报事项:0572—5020072 食品经营许可事项:0572—5030027 药监事项:0572—5030027 质监事项:0572—5020072 以下列举几个高频事项办理流程: 一、企业开办 申请人可一次性完成开办企业的申报,包括企业设立登记(含公章刻制、社保参保登记、发票申领、银行开户)(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开企业”——点击“我要企业开办”——注册个人账户并登录——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企业开办”——进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根据需要选择企业开办端口——按系统提示操作并上报——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审核通过——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电子签名对象包含:企业投资人、董事、监事、经理以及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等,根据登记事项不同,系统将会提示其他需要完成电子签字的对象。其中自然人股东由其本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法人股东由其有权签字人在线完成电子签名,有权签字人指的是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3.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企业变更 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上找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变更备案”——点击“我要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手机端操作流程: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变更备案”——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审核通过——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1.上传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身份证照片时或者住所证明材料时,注意参考模板,保证图像、文字清晰可辨,方向不颠倒。 2.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需在浙里办APP上完成。 3.建议申请人选择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邮寄领取新营业执照或下载变更后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仅办理备案登记的无需寄回营业执照,办结后窗口会将《备案通知书》寄送给申请人。 三、企业注销 浙江省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通过和税务、人社等相关部门的网上办事平台对接,企业只要登录“一个平台”,提交“一次申请”,即可同步办理各部门注销手续。(公司制企业(含分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参照该流程办理。) 电脑端操作流程: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首页上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模块——选择“我要企业注销”——点击“我要企业注销”——根据提示录入信息并提交——开始公示——公示到期后完善注销信息——后台初审通过——电子签章和实名核验——邮寄交回原营业执照正副本——邮寄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电脑端操作步骤: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后选择“企业开办全程网办”板块——点击“我要企业注销”——点击“我要企业注销”——按照提示输入信息并提交——启动公示——公示期满后补充注销信息——后台初步审核通过——进行电子印章和实名验证——通过邮寄方式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寄回——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手机端操作步骤:注册并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点击“注销一网服务”——按照提示输入信息并提交——启动公示后台——公示期满后补充注销信息——初步审核通过——进行电子印章和实名验证——通过邮寄方式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寄回——审核通过——通过邮寄方式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

注意事项: 1. 企业注销分为常规注销与简易注销。在选择注销方式时,系统会自动判断是否符合简易注销条件,若符合条件,简易注销通道即可开启;若不符合条件,则显示为灰色,并列出不满足的原因,此时申请人只能选择常规注销。 2. 注销公告期为45天。 3. 提交注销申请后,在“办理跟踪页面”可以查看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海关、人社等部门的事项办理要求和办理进度。 4. 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申请人需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若公告期内有异议,则不予受理,申请人需重新按照常规注销流程办理(需重新公告45天)。特别提醒:申请人需在公告期满前完成税务注销,否则会产生异议,无法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5. 常规注销公示期满后,申请人需补充企业注销信息,然后上报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电子签名。 6. 签名完成后需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通过邮寄方式寄回至市场监管窗口。窗口核对无误后,注销进入已办结状态,申请人可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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